戏曲文化的传承与保护「河南戏曲名家」

互联网 2023-02-24 14: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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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近年来,在国家层面关于戏曲保护传承一系列政策和全面推进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推动下,包括甘肃华亭曲子戏在内的一些濒危民间戏曲重新焕发了生机和活力,但其传承发展之路还存在着一些困境和瓶颈性的问题,应引起重视。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非遗保护工作方针的工作原则,本文提出了做好民间戏曲传承发展工作、适应性创新和传承发展的思路,以及保护传承和发展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 民间戏曲; 保护传承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在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等新时代新思想新任务的指引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已成为当前我国文化领域的重要工作,渗透于文化经济改革发展的多个领域。民间小戏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中一种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从国务院出台的《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的若干政策》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的意见》,到中央各部委又相继出台的《关于戏曲进乡村的实施方案》、《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戏曲教育工作的意见》《关于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建设的通知》,文化部实施的名家传戏——当代戏曲名家收徒传艺工程,各地实施的戏曲进校园工程等等政策。从顶层设计到具体政策,无疑将大力推进戏曲的传承发展,也意味着戏曲的保护、传承和发展不仅上升到了国家的战略层面,也已融于社会发展的众多方面。在吹响戏曲振兴强劲号角的同时,传统戏剧的锣鼓遍地敲响,怎样保护传承本地戏曲文化,成了当地文化主管部门,非遗保护传承工作者、戏曲工作者致力实施重要工作。所以,近年来,笔者对民间戏曲进行了普查和田野调研,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关于民间戏曲保护传承的一些观点和看法。

一、民间戏曲传承价值厚重,现状堪忧。

民间戏曲是活跃于民间的艺术形式,是一定历史时期,一定文化生活背景下,由民间艺人和文人共同作用所产生的精神产品。因其具有浓郁的生活气息,极具亲和力的乡音土语而被广大群众喜闻乐见。一直以来满足着广大劳动人民的精神需求。同时它又是最朴素简便、最形象生动、最易被老百姓接受的思想教化形式。民间戏曲以其深厚的文化积淀和深刻的历史延续性特色,“所承载的不仅仅是一种艺术形式和文化形态,更重要的是它承载着劳动人民的生活经验、道德伦理、审美情趣,承载着各地各民族的传统文化价值和文化基因。”[1]延续民间戏曲的存活,保护它存活的文化生态,是关系到民族之魂,是关系到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命脉的工作。

对甘肃省民间戏曲的普查和结果进行分析,可以看出尽管有各个层面的利好政策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的良好氛围,但从民间戏曲传承、保护的具体载体和人文生态考量,现状并不乐观。据2015年7月至2017年6月原文化部组织开展的全国地方戏曲剧种普查结果表明,我国现有348个戏曲剧种,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编纂《中国戏曲志》相比,有47种剧种已经消亡,17种濒临消亡。这些已经消亡或濒临消亡的戏曲剧种以流布于民间的小戏占比突出。在民间,一些对地方影响较大的戏曲剧种表现出传承创新发展动力不足,传承人员后继缺乏的情况。出现的“无人演,无人看,无人传”的“三无”传承生态和 “老艺人、老观众、老剧目”、“常演老戏、老戏常演”的演出现状。民间戏曲的传承发展受到了现代娱乐传媒的冲击,由于青年人在大城市集中生活而导致地方戏曲内生动力不足。甘肃省的地方戏曲历史时间长,影响深远,在现代社会的发展过程中地方戏曲具有深刻的文化记忆。许多自乐戏班出现成为保护传承地方戏曲的一种方式。所以扶持和保护民营戏曲演出剧团,促使其规范化、市场化,这是甘肃民间戏曲的重要形式。

据2017年普查结果统计,甘肃省现存活态地方戏曲剧种共13个,其中包括秦腔、陇剧、曲子戏、民勤曲子戏、陇南影子腔、玉垒花灯戏、灵台灯盏头剧、高山戏、半台戏、南木特藏戏11个本土剧种,眉户、京剧、豫剧3个外来剧种。11个本土剧种均被甘肃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甘肃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从调研和普查数据分析, 子戏(华亭曲子戏、通渭曲子戏、白银曲子戏)被国务院公布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在甘肃省现存的13个剧种中,秦腔、陇剧、曲子戏、民勤曲子戏、眉户等剧种演出团体和从业人员相对较多,剧目创作较为丰富,为省内较为活跃且发展稳定的剧种。京剧、南木特藏戏发展一般,各有1个专业演出团体,演出团体存活5个以上,且为国家级非遗项目,一定程度上得到当地政府支持和重视。玉垒花灯戏、豫剧、半台戏、灵台灯盏头剧、高山戏、陇南影子腔等属于濒危剧种。半台戏、灵台灯盏头剧、陇南影子腔、玉垒花灯戏、高山戏等剧种当前普查到只有1—5个民间演出团体在支撑整个剧种,零星演出,前景堪忧。我省地方独有剧种半台戏、陇南影子腔、玉垒花灯戏、灵台灯盏头剧、高山戏、半台戏等几个濒危剧种,近年来虽然开展了一系列保护、抢救措施,但在创作、演出、传承等方面濒危状况依然十分突出。

全省剧种的演出团体情况如下表:

二、 保护传承困境重重,举步维艰

随着非遗保护传承工作的全面推进,非遗保护已深入人心,由上而下达成了共识,各地对本土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措施也在摸索中逐步完善。戏曲是一种综合性的艺术表演形式,其传承具有周期长、专业性强、产出缓慢、互动性强、经济效益微弱等不利于快速有效传承的特点,多元文化的强力冲击以及一些民间小戏赖以存活的农村固定群落受众面的萎缩,使得民间戏曲在保护传承方面存在一些困境,前景不容乐观。

(一)经费困境。资金问题是各地基层文化工作者所表达出的最频繁最普遍的问题。这既不是无病呻吟,也不是等吃靠要,确实是需要面对和解决的首要难题。甘肃省属于经济欠发达省份,能投入非遗保护工作的资金有限。目前的整体情况是,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的优秀传统文化受到重视,资金支持与政府政策支持到位。但是由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限制,各地州市的具体情况、水平差异比较大,发展不平衡,情况不尽相同,即使是同一剧种,处境也各不相同。比如甘肃现有省级非遗项目493项,近两年,省级财政每年下拨非遗保护专项资金1300万,除去传承人补助和组织管理等省级层面的费用,按每个名录一次性投入经费30万计算,一年只有30个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得到资助。也就是说,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每个项目轮到省级财政的30万保护传承经费支持的一个周期要10多年。省级尚且如此,市、县级项目的处境可想而知。经费的严重不足,致使许多关于保护、传承、发展的设想成为“纸上谈兵”,无法落地实施,非遗工作开展举步维艰。灵台灯盏头戏是明清时形成的甘肃平凉市灵台县独有的戏曲剧种,明清时在灵台县广泛流传,由民间小曲逐渐演变为地方小戏,因以演唱时以清脆悦耳的“油灯碗碗”击节伴奏而得名。灵台灯盏头戏唱腔婉转优美,伴奏轻松热闹。2006年,灵台灯盏头戏被列入甘肃省第一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自被列为省级项目以来,灵台灯盏头戏只在2012年由省级财政拨款非遗专项经费30万用以保护传承工作,此外基本没有其他专项经费来源的支持。目前主要承担灵台灯盏头戏保护、传承和演出工作的是灵台县皇甫谧文化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它是由原灵台县秦剧团的基础上转企改制成立的国有文化独资企业,和灵台县灯盏头剧团、灵台县木偶剧团并列,一套人马,三个牌子。近几年灵台县皇甫谧文化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年演出场次达400多场,演出剧目85%以上为秦腔和木偶剧,灵台灯盏头戏的演出较少。因保护经费投入不足,保护单位为生计奔命,长年疲于演出,对自己独有的“宝贝”投入的精力和人力自然相当有限。目前民间戏曲的表演市场体量小,参与人员较少,影响力和自身文化价值的发挥有限,对该剧种老剧本、曲谱以及老艺人等珍贵资料的挖掘整理工作因资金缺乏,一直处于搁置状态。在调研中我们深切地感受到基层的文化工作者和“好家子”们对当地优秀传统文化有无限深情和一腔热情,他们对保护即将消亡的乡土文化的渴望令人动容,但苦于无米下炊,只有一声叹息。

(二)传承困境。民间戏曲是扎根于农村,成长于民间的小众戏曲艺术形式,主要在民间的节日庙会和婚丧嫁娶等堂会演出。“神养戏”是民间对当前农村戏曲演出需求的朴素总结。演出范围一般在机构所在的社区或行政村以及周边村镇,组成人员多为离退休老干部及农村民间戏曲爱好者,多为娱乐消遣性质,商业演出较少,影响范围较小。市场化的娱乐文化对人们的影响细致入微,手机与多媒体的传播方式中戏曲艺术占有的位置并不突出,年青人除学生以外,多数一年四季外出打工挣钱,能安心学习戏曲的更是凤毛麟角。

据调研,曲子戏在甘肃现有86个主要演出团体,是甘肃省仅次于秦腔演出团体数量的剧种,在曲子戏演出团体中,民营演出团体占98%,这些民营团体除被列入国家级的四个曲子戏所在地区的情况较好之外,多数团体演员与乐队配备不齐,没有固定的排练场地,演出较少,很少或几乎没有演出收入。老一辈戏曲名家多已作古或年事已高,年青一代很少有人为戏曲演出水平的提高而刻苦练功,剧目质量越来越低,演出水平越来越差,以致形成“无人演、无人看、无人传”的“三无”状态。从省级到市(州)、县、乡、村,戏曲人才整体出现青黄不接乃至断层的局面,特别是在戏剧编导、音乐、舞美等方面严重缺乏。这种一无好学之人,二无可传之人,传承体系无以为继的现状直接影响到民间戏曲的继续存活。

从非遗保护工作人员角度看,现有机构和人员队伍与日益繁重的保护任务不相适应。目前在市县级基层非遗保护单位,非遗保护专业人员的缺乏是比较普遍的现象,各非遗保护中心仅有人数不多的几个工作人员,且身兼数职,难以专心从事非遗的专业工作,致使基础工作质量大打折扣;从民间戏曲从业者角度看,据普查统计:

甘肃省地方戏曲剧种共有各类从业人才691人,音乐人才161人,编剧人才23人,导演人才22人,舞美人才26人,其他管理人才3人。

县一级剧团及各乡镇班社一人身兼数职。编剧、导演、作曲人才短缺。音乐人才中演奏员占总比90%以上,作曲类人才不超过10人,其中专职作曲不超过5人,各地县级的专业剧团都没有作曲人才。

戏曲人才中有专业技术职称的共350人,占普查戏曲人才总数的37.7%,其余62.3%基本为农村民间班社的戏曲人才。其中甘肃省农村实用文化人才人员(甘肃省为鼓励民间艺人专门设立的农村文化人才的职称评定)21人占人数总比的2.25%。

从学历层次来看,初中学历的人数最多,占总人数的39.5%,而高学历的研究生、本科两者加起来只占4%,低学历是甘肃省戏曲人才的突出特征。

戏曲人才年龄问题也十分严重,在统计到的926人中,28岁以下13人,占到总人数的1%;28岁-50岁376人,占41%;50岁以上537人,占58%。戏曲人才队伍青黄不接,后继乏人严峻形势显而易见。

从传承人角度看,民间戏曲技艺传承主要靠口传心授,目前,包括各级非遗传承人在内的多数团体从业人员年龄普遍偏大,年轻戏曲人才短缺,演员数量不足,行当不全。主要行当缺乏骨干演员,主创人员没有学习专业基础理论知识的机会。没有专业的戏曲知识,且传承人的技艺只是局限于某一方面,创新、创作能力缺乏,传承能力有限,仅有的传承也往往“走样”。市、县级传承人因没有补助的激励,传承热情不高,难以保证技艺的有效传承。

(三)创新困境。创新是发展的灵魂。从目前的的现状看,民间戏曲尤其是民间小戏演出剧目绝大多数为传统剧目,由于各类主创人才的匮乏,10年内几乎无新创剧目上演,如甘南南木特藏戏,演出团体既有市级国办专业剧团甘南藏族自治州藏族歌舞剧院,也有甘南州碌曲县双岔乡二地村南木特藏戏团、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新寺藏戏团、夏河县红教寺南木特藏戏团、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早子藏戏团队、卓尼县车巴沟江车村南木特藏戏团等民间班社。2000年以后的20年,创作演出了《朗萨雯波》《江孜烽火》《唐东杰布》三个藏戏剧目,新创剧目的产出量严重不足。民间戏曲身陷创新困境主要原因是本土主创人员严重匮乏,传承人断裂、创新观念出现偏差。其具体表现为创新能力不够和盲目创新。创新能力不够,主要表现在有很多民间戏曲演出团体的演出剧目都是对经典剧目简单改编,因而真正能吸引当代人关注,具思想性、艺术性、趣味性,有亲和力的原创作品少之又少。即使有新创剧目,也为取得经济利益、获得荣誉的需要,迎合部分观众的口味,“好笑”者居多,“好看”者甚少;思想性有余,艺术性、趣味性不足;浮夸有余,真诚不足。盲目创新的剧目更是质量堪忧。表现在“个别民间戏曲也亦步亦趋地走上了进行‘大制作’,登向“‘大舞台’的路子。由于主创人员对当地民间戏曲的特质了解不够,对艺术特色掌握不精,所创作出来的作品往往思想上空洞无味,内容上脱离真实,艺术上缺乏特色。”[1]这些剧目在“大制作”中丢掉了自己本质的“根”和“魂”,如把本来的曲牌连缀曲体结构和越起越落的曲牌连接方式硬生生“创新”为“话剧加唱”模式,结果必定是西施效颦、不伦不类。

三、抢救性保护,适应性创新,传承中发展

民间戏曲多以民间演出团体为载体,多处于“散”、“弱”、“小”的状态。而那些仅靠几个民间班社维持的民间戏曲剧种,十年之内很有可能走向穷途末路,抢救性保护刻不容缓。

(一)发挥优势,合力推进。“在抢救保护过程中,各级政府、主管部门、保护单位、学术研究机构,演出团体要形成合力,在政策法规,学术研究、戏曲艺术教育、剧目创作、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形成多位一体格局,以试点带动,从政策、经费、人才等方面给予支持,以项目课题的形式,对全省范围内非遗代表性项目和优秀传统文化分门别类进行广泛深入的调研,对它们的本质特征、历史内涵、精神内涵、呈现形态、文化价值、表演体系保护传承发展现状等进行进一步深入研究。”[1]在系统梳理调研成果的基础上,对濒危剧种在政策、资金等方面优先予以倾斜,进行抢救性保护;对于拯救濒危剧种的成功实践,进一步深入研究,使之成为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在更广范围内发挥示范作用。从学理上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和学术支撑。

(二)活态传承,有效创新。联合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强调“世代相传,适应周围环境以及与自然和历史的互动中得到创新”理念,强调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性传承。创新是手段,传承是目的。只有在充分挖掘民间戏曲这种文化形态的精神价值和文化内涵的基础上精耕细作,既不抱残守缺,也不舍本逐末。找准与现实生活的契合点,守住自己的“根”和“魂”,把自己独有的特色当作剧种的生命,才能做到活态传承,有效创新,所创作的作品也才更具亲和力、感染力,让观众不会有疏离之感。正因为目前一些戏曲传播者和主创人员对地方戏曲艺术文化内涵的理解不够,没有充分了解自己的文化基因,因而无法有效创作出具有独特艺术气质和核心价值作品。对从事剧目创作的人员,在充分保证民间戏曲本质特征基础上需要开阔眼界,通过交流学习打开视野,做好地方戏曲传承创新工作。

(三)重视人才,与时俱进。《文化部“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要求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已经从“抢救保护、建章立制”的基础工作阶段转入“提高保护传承水平”的纵深发展阶段。这就要求非遗项目的保护把人才的培养工作作为重点,非遗保护工作要结合当代人实际生活为导向。不断加强传承创新能力建设,提高保护传承水平,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深入发展。笔者认为,民间戏曲人才,包括有思想有能力懂业务的戏曲保护工作专业队伍和有水平有责任高素质的各级传承人和民间艺人队伍。加强民间戏曲保护传承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各种形式加强非遗保护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保证各级非遗保护工作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并能专学专用。提高传承人的责任意识。刘魁立先生曾提出“三个传承人的关键词为:志愿者、公产意识、契约精神。传承人被认定之后,他已经和民族、历史,和政府代表者签订了一份合同,他必须履行这份合同。传承人应该以志愿者的行为,维护公产的意识,履行契约精神,而不是把“传承人”当做一种谋取利益和提高自身名誉的手段。将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纳入现代教育体制中,培养出兼具一定理论知识与高超技艺的新时代传承人,以适应新时代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人才培养需求。”[2]

(四)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学者与政府要积极应对,加强民间戏曲的保护传承,探索民间戏曲与当代人文化生活的契合点,在形式与场所的设置上要以不同地域的实际情况出发,充分发挥民间戏曲人才的作用。规范表演市场,提供经典剧目表演,做好多媒体技术的使用与参与,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实现戏曲资源的存储、管理和展示,为戏曲的传承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五)走进校园,传承创新。2017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的通知。2017年8月,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财政部、文化部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戏曲进校园的实施意见》,提出“戏曲进校园”活动。把戏曲和校园相互勾连,相提并论,是戏曲发展史上又一次具有时代意义和社会意义的重大举措,同时也是针对戏曲艺术在群众社会生活中的逐渐式微,尤其是在年青一代认知中的严重缺失、缺位所进行的一项复兴工程。以美育人,以文化人,加强戏曲通识普及教育,增进学生对戏曲艺术的了解和体验,通过戏曲进校园活动,提高学生对戏曲艺术的认识,提高审美素养,营造戏曲传承发展的良好环境,这是戏曲进校园的主导思想。要实现以校园为阵地的有效传承,一要实现戏曲艺术在校园传承的常态化,需要艺术与教育的深度融合;二要实现戏曲艺术在校园传承的机制化和普及化,需要长远和系统的规划;三要实现传统文化与现代传媒手段相结合,使戏曲艺术在校园传承的时代化。只有参与戏曲进校园工作的各相关部门,切实做到各负其责,协调推进,才能形成有效机制,达到有效传承的目的。

小 结

“三五人演出千军万马,六七步走遍四海九州”的戏曲艺术,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典型代表,是在漫长而曲折的历史长河中孕育、沉淀、演化、变革、创新、发展而承传下来的珍贵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乡愁”集体记忆和文明积淀。尽管随着历史的不断变迁和文明的不断演进,民间戏曲的生存环境在不断萎缩,但在当前全面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大好形势下,无论是保护主体还是实施保护的政府机构,都应立足其艺术特性和发展规律,凭风借力,有所作为,使古老的戏曲艺术重焕生机,重新以独特的姿态,展现华夏民族鲜明的文化特色,不使其过早成为记录历史文化的博物馆艺术。

【注 释】

文章出处:《兰州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5期“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专栏

【作者简介】苟晓飞,女,甘肃通渭人,甘肃省文化艺术研究所研究馆员,中国民俗学会会员,甘肃省民间文艺家协会会员,主要从事民间文化、戏曲理论研究。《甘肃日报》舞台艺术版特约撰稿人。主持完成文旅部课题2项,以及其他省部级科研项目多项。承担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中国戏曲剧种全集·民勤曲子戏”子课题研究,文旅部文化和旅游智库项目“甘肃地方特色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研究”子课题“甘肃地方戏曲剧种传承发展研究”。出版专著一部。发表论文40余篇。组织完成全国戏曲剧种普查中甘肃省戏曲剧种普查工作,完成《甘肃省地方戏曲剧种普查报告》。完成《中西部区域文化发展研究——甘肃文化资源概要》《甘肃省丝绸之路文化旅游主要景点及省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甘肃非遗辞典·传统戏剧》等非遗和戏曲类专题调研报告及文稿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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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知:非遗项目、图片、视频